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有關醫療院所執行醫療行為所產生之口罩、壓舌板、手套、沾血棉球等廢棄物代碼歸類問題
要旨
有關醫療院所執行醫療行為所產生之口罩、壓舌板、手套、沾血棉球等廢 棄物代碼歸類問題,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醫療院所執行醫療行為所產生之口罩、壓舌板、手套、沾血棉球等廢棄物代碼歸類問題,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公會 96 年 2 月 5 日(96)雲縣廢清會字第 003 號函。
二、旨揭廢棄物項目之認定及其對應廢棄物代碼,說明如下:
(一)廢棄之手套依產出地點及產出過程判定,凡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三規定之手術或驗屍廢棄物、實驗室廢棄物、透析廢棄物者,應分別依其歸屬類別之代碼申報;如為多項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則以 C-0599 之代碼合併申報;未與感染性物質接觸經判定非屬感染性廢棄物者,則以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 D-2199 之代碼申報。
(二)廢棄之壓舌板,應判定為受血液及體液污染廢棄物,並以 C-0511之代碼申報;如為多項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則以 C-0599 之代碼合併申報。
三、廢棄之口罩、沾血棉球,如未與其他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以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 D-2199 之代碼申報;惟若與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則以 C-0599 之代碼合併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