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貴公司函詢在事業廢棄物管制申報網站所申報的無害污泥(D-0902)暫存數量應如何轉換為有害污泥(C-0102)乙案
要旨
貴公司函詢在事業廢棄物管制申報網站所申報的無害污泥(D-0902)暫存 數量應如何轉換為有害污泥(C-0102)乙案。
內文
主 旨:貴公司函詢在事業廢棄物管制申報網站所申報的無害污泥(D-0902)暫存數量應如何轉換為有害污泥(C-0102)乙案。
說 明:一、查「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係指下列情形之一:(1) 新增或改變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足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2) 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3) 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擴增及其他改變,足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
二、貴公司若原污泥產生製程,因部分玻璃原料變更,致使所產生之廢污泥含鉛,導致廢棄物由無害污泥(D-0902)變為有害污泥(C-0102),若涉前項變更條件,則應先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經審查核准後,始得改以有害污泥(C-0102)清理及申報,至原申報貯存於廠內之無害污泥(D-0902),方可予以修改為 0,改以有害污泥(C-0102)代碼申報該貯存量,及申報後續清理流向(遞送三聯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