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公司函詢符合國家標準之再生資源之再生油品,相關補助及輔導獎勵措施乙案
要旨
有關貴公司函詢符合國家標準之再生資源之再生油品,相關補助及輔導獎 勵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貴公司函詢符合國家標準之再生資源之再生油品,相關補助及輔導獎勵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貴公司處理之廢棄物項目,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 15 條規定之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則應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規定,向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向本署取得受補貼機構資料後,始得進行稽核認證及領取補貼。
二、另廢容器應依「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進行處理,而相關領取補貼之配合事項,應依「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與「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塑膠容器類)」規定辦理。
三、貴公司為高雄縣政府南區環保科技園區入區廠商,如欲申請相關補助費用,應依「環保科技園區入區廠商生產補助費申請須知」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高雄縣政府申請生產補助費
四、本案符合國家標準之再生資源之再生油品,如經貴公司依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為產品者,則非屬廢棄物,其輸出入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之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