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小吃店辦理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疑義乙案,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係基於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原則徵收。故倘貴店產生之廢棄物係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未委託執行機關清除處理,則執行機關不得收取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如執行機關已隨自來水附徵清除處理費,貴店可依當地政府申請停徵退費相關規定,申請停徵退還已繳之清除處理費。
要旨
函詢小吃店辦理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小吃店辦理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係基於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原則徵收。故倘貴店產生之廢棄物係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未委託執行機關清除處理,則執行機關不得收取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如執行機關已隨自來水附徵清除處理費,貴店可依當地政府申請停徵退費相關規定,申請停徵退還已繳之清除處理費。
二、關於設置塑膠筒裝載垃圾是否符合規定乙節,本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 條第 4 項公告「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事業」,? 中餐館業屬公告事業。貴店如屬前述公告事業,其廢棄物之貯存應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
三、另關於未委託執行機關清除處理廢棄物,辦理停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作業時是否需變更水錶登記乙節,請依當地政府停徵作業及自來水供水機構相關登記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