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貴局函詢廢家電及廢資訊物品等與製程無關之事業產生廢棄物,是否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疑義
要旨
貴局函詢廢家電及廢資訊物品等與製程無關之事業產生廢棄物,是否應於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疑義,復請查照。
內文
主 旨:貴局函詢廢家電及廢資訊物品等與製程無關之事業產生廢棄物,是否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疑義,復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局 100 年 11 月 15 日雲環廢字第 1001028406 號函。
二、依本署 99 年 8 月 10 日環署廢字第 0990070977 號公告「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七規定,指定公告事業除僅產出公告事項六所指廢棄物外,應將其廠內產出之所有事業廢棄物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檢具送審。因此,非屬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如廢家電、廢資訊物品)亦需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三、請貴局依前開規定輔導業者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