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貴局函詢有關「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之護理之家定義疑義案
要旨
貴局函詢有關「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之護理之家定 義疑義案,復請查照。
內文
主 旨:貴局函詢有關「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之護理之家定義疑義案,復請查照。
說 明:依本署 99 年 8 月 10 日「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三十二)所列管之事業係護理之家,本案事業若屬行政院衛生署100 年 12 月 2 日修正發布之「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第 2 條所指之產後護理機構,而非護理之家,則非屬前開公告所列管之事業,惟事業如符合前開公告事項一(三十三)其他事業所列管之門檻,仍應依公告事項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