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受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申請案,請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於審查期限完成辦理一案
要旨
有關受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申請案,請依「公民營廢棄物清 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於審查期限完成辦理一案。
內文
主 旨:有關受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申請案,請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於審查期限完成辦理一案。
說 明:一、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核發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清除、處理許可證申請案後,於 60 日內審查完畢,作成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再延長審查期限,以 60 日為限。但應扣除審查要求申請者補正資料之期間。。
二、主管機關辦理相關之許可申請案,宜注意避免審查作業耗時,卻未能將申請人不合法令條款之處,集中彙整、詳為列舉,且不斷提出新修正意見,而造成零碎冗長之缺失,並影響申請人之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