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清潔人員工作項目是否符合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第2點第1項第5款所稱支給對象
要旨
所詢清潔人員工作項目是否符合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第 2 點第 1 項第 5 款所稱支給對象,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所詢清潔人員工作項目是否符合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第 2點第 1 項第 5 款所稱支給對象,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局○○年○月○○日○○字第○○○○號函。
二、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清潔獎金之支給對象,指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規定一般廢棄物之下列清潔人員:(一)清運垃圾人員…(五)其他經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核實認定之人員。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1 年 9 月 16日釋示清潔獎金之發給,係政府基於體恤清潔人員實際從事廢棄物清理工作之辛勞,且具有危險性,為激勵其服務士氣,而於每月基本待遇之外,另行支給獎金。是以,清潔獎金支給應符合前述規定。
三、因清潔獎金由地方編列預算,視財政狀況及工作情形核酌支給,屬地方權責,且地方清潔人員實際從事一般廢棄物相關業務型態複雜,須因應不同地方之實際管理需求,故依前開支給要點第 4 點規定,由地方訂定清潔人員扣(減)發獎金之基準。貴局清潔隊內部員工是否得支領旨揭獎金,請就其所處工作環境與性質是否有直接接觸垃圾及清理、收集清運等因素,確實依規定本權責卓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