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病媒防治業者領有許可執照但幾年來未有執行病媒防治業務乙案
要旨
有關病媒防治業者領有許可執照但幾年來未有執行病媒防治業務乙案,復 如說明,請 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病媒防治業者領有許可執照但幾年來未有執行病媒防治業務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之業者,雖未有執行病媒防治業務之事實,仍須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24 條完成按月記錄環境用藥使用情形,並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於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 1 年病媒防治施藥情形;未依規定者請逕依該法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