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一般廢棄物焚化廠產出飛灰原灰之戴奧辛檢測數據。
要旨
有關一般廢棄物焚化廠產出飛灰原灰之戴奧辛檢測數據,詳如說明,請查 照。
內文
主 旨:有關一般廢棄物焚化廠產出飛灰原灰之戴奧辛檢測數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一般廢棄物焚化廠產出之飛灰於排出前,應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27 條規定,經中間處理至符合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總毒性當量濃度標準及有毒重金屬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始能進行最終處置。
二、有關貴局所詢飛灰原灰之戴奧辛檢測數據一節,貴局可自主對焚化廠產出飛灰原灰進行檢測,作為背景值監測或供中間處理之參考,惟飛灰仍須符合前開規定後始進行最終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