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詢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其物質狀態之填報事項一案
要旨
函詢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其物質狀態之填報事項一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其物質狀態之填報事項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8 條第 1 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其釋放量,運作人應製作紀錄定期申報,其記錄應妥善保存備查」規定。
二、本署為管理需要,申報毒性化學物質紀錄時,係以其在常溫常壓(25°C、1 大氣壓)下之物質狀態申報,爰氯氣應申報氣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