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詢是否得委託環保局執行跨縣市列管事業之查證工作一案
要旨
所詢是否得委託環保局執行跨縣市列管事業之查證工作一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所詢是否得委託環保局執行跨縣市列管事業之查證工作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第 2 項規定,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該項所定 6 款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故貴局經與嘉義縣環保局協議(如會議決議)透過該規定執行跨縣市查證之協助,因屬協助性質非屬權力之公告委託,若嘉義縣環保局於雲林縣查獲違規業者,應將稽查紀錄、違規事證等移交雲林縣環保局,其處分、行政救濟等程序,均係由雲林縣環保局辦理,罰鍰亦歸屬雲林縣政府。
二、如貴局認有前述需求或稽查權限委託需求,為求適法,請洽請行政程序法之主管機關即法務部釋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