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本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所規範登記資本額之認定疑義一案
要旨
有關本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所規範登記資本額 之認定疑義一案,請依說明原則辦理,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本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所規範登記資本額之認定疑義一案,請依說明原則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107 年 5 月 4 日竹市環廢字第 1070010092 號函辦理。
二、本署 103 年 12 月 10 日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所稱之「登記資本額」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本額,然「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事項有「資本總額」及「實收資本額」之區分,且有股份總數得分次發行等因素,致二者有所不同之情形。爰請地方主管機關及本署委託之審查機關以該事業登記之「實收資本額」判定是否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