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是否屬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半導體業
要旨
○○股份有限公司函詢是否屬本署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 量之排放源」適用對象。
內文
主 旨:○○股份有限公司函詢是否屬本署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適用對象。
說 明:一、依本署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其中「半導體業」之「積體電路晶圓製造程序」係指:「包含經由物理氣相沈積、化學氣相沈積、光阻、微影、蝕刻、擴散、離子植入、氧化與熱處理等製程;僅從事晶圓封裝、磊晶、光罩製造、導線架製造、二極體製造及發光二極體製造等作業者或製程中確實未使用含氟溫室氣體者,則非屬本公告之適用對象」,合先敘明。
二、經查來函所附貴公司○○廠(管制編號:○○)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竹縣環空操證字第○○號),以其僅為從事發光二極體製造程序,則非屬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之適用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