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有關液化石油氣高壓球槽是否屬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石化製程疑義案

會議日期 107 年 10 月 19 日

要旨

有關液化石油氣高壓球槽是否屬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 石化製程疑義案,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液化石油氣高壓球槽是否屬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石化製程疑義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排放標準)第2 條第 2 款規定,石化製程係指以化學或物理操作產製各類石油產品、石化基本原料、石化中間產品或石化產品之製造程序,包括產製各類有機化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及硫磺或氫氣等副產品。另排放標準第 15 條規定,第 4 章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之適用對象為公私場所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

二、本案貴轄○○股份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事業部所屬深澳港供輸服務中心從國外進口高純度丙、丁烷儲存該中心儲槽儲存後,再以槽車運送至用戶使用,該中心儲槽僅為存放石化原物料之用,無物理及化學操作產製其他石化產品,則非屬排放標準第 2 條第 2 款所稱之石化製程。

三、本案請貴局依現場實際狀況,本權責判定後函復該公司。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廢/停 有關液化石油氣高壓球槽…」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