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偏遠地區居民若未將垃圾交付執行機關清除得否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一案
要旨
偏遠地區居民若未將垃圾交付執行機關清除得否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 費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偏遠地區居民若未將垃圾交付執行機關清除得否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依據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繳納義務人如有特殊情形,得由執行機關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減徵或免徵。是以,本案偏遠地區居民如符合前述規定,得減徵或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惟其清除處理廢棄物方式,仍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