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相關行政函釋計1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要旨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相關行政函釋計 1 件(詳如附 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相關行政函釋計 1 件(詳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114 年 5 月 13 日,相關函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副 本: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