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22內政部為受理住宅補貼申請作業得函查申請戶家庭年收入及不動產資料
要旨
七22內政部為受理住宅補貼申請作業得函查申請戶家庭年收入及不動產資料
函釋全文
內政部為辦理住宅補貼受理申請作業之需,函請提供申請戶(含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家庭年收入及不動產持有狀況資料乙案,核屬公務需要,准由貴中心(編者註: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逕予提供,毋須逐案報本部核准。(財政部97/01/02台財稅字第0960055271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22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