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30關務署所屬各關為事後稽核業務需要得查調相關納稅義務人之課稅資料
要旨
七30關務署所屬各關為事後稽核業務需要得查調相關納稅義務人之課稅資料
函釋全文
財政部關稅總局所屬關稅局(編者註:關務署所屬各關)為辦理事後稽核業務需要,函請提供納稅義務人營業稅資料乙案,核屬公務需要准由貴中心(編者註: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逕予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財政部101/11/19台財稅字第1010023163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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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30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