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36教育部為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需得函查申請人家庭所得利息及不動產價值等資料
要旨
七36教育部為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需得函查申請人家庭所得利息及不動產價值等資料
函釋全文
教育部為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需,函請提供申請學生之家庭年所得、家庭利息所得及家庭不動產價值等資料乙案,准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由該部逕洽貴中心(編者註: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詢,毋須逐案報部核准。(財政部97/08/04台財稅字第0970453826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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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36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