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53勞動部為審查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案件得查調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所得總額資料
要旨
七53勞動部為審查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案件得查調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所得總額資料
函釋全文
主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者註:勞動部)為審查「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案件需要,函請分別提供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所得總額乙案,核屬公務需要,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本部核准。說明:二、本案申請人或其配偶所得總額逾新臺幣114萬元(編者註:現為148萬元)時,請以註記表示,免提供所得總額資料。(財政部102/05/07台財稅字第1020455448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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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53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