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63健保署為辦理菸品健康捐補助自付健保費審核案及補助資格年度清查得函查申請人全家各類所得資料
要旨
七63健保署為辦理菸品健康捐補助自付健保費審核案及補助資格年度清查得函查申請人全家各類所得資料
函釋全文
中央健康保險局(編者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辦理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案審核及補助資格年度清查作業需要,函請提供申請人全家人口各類所得資料乙案,核屬公務需要,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財政部98/12/29台財稅字第0980457658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63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