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65衛福部為查核菸品申報資料得按月函查菸品製造業者製造品項及數量
要旨
七65衛福部為查核菸品申報資料得按月函查菸品製造業者製造品項及數量
函釋全文
行政院衛生署(編者註:衛生福利部)為查核菸品申報資料需要,函請賡續按月提供菸品製造業者99年起之製造品項及數量乙案,核屬公務需要,准由各菸品製造業者所在地國稅稽徵機關配合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財政部99/02/01台財稅字第0990402948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65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