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78同意環境部環保集點平臺介接本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以辦理稽核消費者交易真實性
要旨
七78同意環境部環保集點平臺介接本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以辦理稽核消費者交易真實性
函釋全文
主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編者註:現為環境部)為推動「環保集點制度」,函請同意該署環保集點平臺介接本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以辦理稽核消費者交易真實性事宜乙案,核屬公務需要,准予提供。說明:二、本件查調資料範圍以申請電子發票手機條碼載具為環保集點歸戶帳戶之消費者,購買符合環保集點條件之商品或服務消費明細(含發票號碼、營業人識別碼、營業人名稱、載具類別號碼、載具隱碼ID、商品條碼品名、數量及金額)為限。(財政部104/07/06台財稅字第1040456638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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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78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