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90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為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需可查調相關稅籍資料
要旨
七90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為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需可查調相關稅籍資料
函釋全文
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為辦理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老人生活津貼業務需要,函請查調納稅義務人相關稅籍資料時,可逕予提供,免逐案報部核准。(財政部96/05/02台財稅字第0960018066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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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稅捐稽徵法/九十六年版;則次:90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