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108縣市政府為查核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是否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得函查其所得資料
要旨
七108縣市政府為查核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是否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得函查其所得資料
函釋全文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查核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是否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函請提供該等人員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執行業務所得資料,核屬公務需要,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本部核准。(財政部102/12/30台財稅字第1020068196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108 款類次:7 章節:第三章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