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納稅義務人逾期自動申請改課案件應加計利息至申請改課日止
要旨
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納稅義務人逾期自動申請改課案件應加計利息至申請改課日止
函釋全文
納稅義務人於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未於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之案件,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行申請並經核定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其依法加計利息之截止日期,計至自行申請改課之日止。(財政部98/06/19台財稅字第0980014859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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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一一二年版、土地稅法/一O一年版、土地稅法/一O五年版、土地稅法/一O八年版、稅捐稽徵法/一一三年版、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六章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