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新台幣300元以下之小額欠稅免移送執行係每案計算
要旨
新台幣300元以下之小額欠稅免移送執行係每案計算
函釋全文
本部87年8月19日台財稅第870595832號函釋新台幣300元以下之小額欠稅免移送執行,所稱新台幣300元以下之小額欠稅,以每案計算(每案涵義,請參酌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2條規定)(財政部91/01/28台財稅字第091045029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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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九十二年版、稅捐稽徵法/九十六年版;則次:17 款類次:0 章節:第5章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