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十七48縣政府依規定給付予中低收入老人其照顧者之特別照顧津貼免稅
要旨
十七48縣政府依規定給付予中低收入老人其照顧者之特別照顧津貼免稅
函釋全文
南投縣政府依「南投縣發給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實施辦法」,給付予中低收入老人其照顧者之特別照顧津貼,核屬政府之贈與,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財政部99/08/05台財稅字第0990027765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48 款類次:17 章節:第一章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