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77本部95台財稅字第09504063430號函所稱保險業務員之補充說明
要旨
三77本部95台財稅字第09504063430號函所稱保險業務員之補充說明
函釋全文
本部95年6月28日台財稅字第09504063430號函所稱「保險業務員」,包括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之保險業務員。(財政部96/09/04台財稅字第0960035096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則次:77 款類次:3 章節:第二章綜合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