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9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6不適用勞基法之營利事業亦可設置職工退休基金

會議日期 74 年 11 月 30 日

要旨

二6不適用勞基法之營利事業亦可設置職工退休基金

函釋全文

非屬勞動基準法第3條規定適用範圍之營利事業單位,為保障職工退休後之生活,擬依照所得稅法第33條規定設置職工退休基金者,當地主管機關仍宜受理其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之申請登記(編者註:目前僅須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編配統一編號),俾使該事業單位仍得依所得稅法第33條規定提撥退休金。(財政部74/11/30台財稅第25576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年版;則次:6 款類次:2 章節:第三章營利事業所得稅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二6不適用勞基法之營利事業亦可…」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