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1公有事業准免適用結算申報之規定
要旨
1公有事業准免適用結算申報之規定
函釋全文
所得稅法第11條第3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所稱之公有事業,除依同法第4條第19款規定免徵所得稅外,並准免適用同法第71條結算申報之規定。(財政部59/08/13台財稅第26076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四章稽徵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