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十47初次上市(上櫃)股票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計算規定
要旨
十47初次上市(上櫃)股票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計算規定
函釋全文
主旨:本部100年4月28日台財稅字第10000109820號令,有關標的股票屬初次上市及上櫃股票者,其「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意涵乙案。說明:二、旨揭初次上市及上櫃股票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格」,即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所揭露之「成交均價」,該價格係按成交金額除以成交股數計算。(財政部100/12/05台財稅字第1000039553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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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47 款類次:10 章節:第2章 綜合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