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8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役政署給付替代役役男之薪餉免稅

會議日期 96 年 05 月 28 日

要旨

役政署給付替代役役男之薪餉免稅

函釋全文

替代役役男係履行兵役義務,其役期依同法(編者註:兵役法)第25條規定,不得少於常備兵現役役期;又替代役役男之薪餉,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8條規定,係比照國軍義務役軍官、士官、士兵標準發給,就替代役之役期與薪餉而言,與常備役尚無差別,故替代役之薪餉,其課稅應與常備役之薪餉一致,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現役軍人之薪餉免納所得稅之規定。內政部役政署於給付該項薪餉時,尚毋需辦理扣繳。(財政部96/05/28台財稅字第0960404767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則次:13 款類次:1 章節:第1章 總則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役政署給付替代役役男之薪餉免稅」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