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12進口大體或骨灰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要旨
三12進口大體或骨灰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函釋全文
進口大體或骨灰,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之課稅範圍。(財政部102/11/19台財稅字第1020468467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12 款類次:3 章節:第一章總則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12進口大體或骨灰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進口大體或骨灰,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之課稅範圍。(財政部102/11/19台財稅字第10204684670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12 款類次:3 章節:第一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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