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四5依法設立之兒童課後照服單位提供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免徵營業稅

會議日期 107 年 02 月 01 日

要旨

四5依法設立之兒童課後照服單位提供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免徵營業稅

函釋全文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設立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提供同法規定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徵營業稅。(107/02/01台財稅字第1060073788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則次:5 款類次:4 章節:第二章減免範圍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四5依法設立之兒童課後照服單位…」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