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42機票所含免費運送行李及額外收取之超重行李部分得免開發票
要旨
一42機票所含免費運送行李及額外收取之超重行李部分得免開發票
函釋全文
航空公司旅客機票所含免費運送之行李票部分及額外收取之超重行李票收入,可視為旅客機票之一部分,屬交通運輸事業客票收入,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款(編者註:現行第3款)規定,得免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91/08/02台財稅字第0910454632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營業稅法/一O一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七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三年版;則次:42 款類次:1 章節:第五章 稽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