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5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進口電腦磁帶磁盤所錄資料價值不計課關稅者亦免列計營業稅額

會議日期 91 年 01 月 16 日

要旨

進口電腦磁帶磁盤所錄資料價值不計課關稅者亦免列計營業稅額

函釋全文

本部75/12/05台財關第7506070號函規定,進口電腦磁帶、磁盤,其所錄資料價值如與磁帶、磁盤本身價值可區分,該所錄資料價值不計入關稅完稅價格內課徵關稅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上開不計入關稅完稅價格之資料價值,應免予列入進口貨物之營業稅稅基計算營業稅額。(財政部91/01/16台財稅字第0900458046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九十七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三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 稅額計算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進口電腦磁帶磁盤所錄資料價值不…」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