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經由法院拍賣買進農地死亡時尚未取得所有權該請求權價值之估算
要旨
經由法院拍賣買進農地死亡時尚未取得所有權該請求權價值之估算
函釋全文
被繼承人於死亡前3日經由法院拍賣買進農業用地,迄死亡時尚未取得所有權,既經查明其拍定價格低於土地公告現值,該項請求權價值之估算,參照本部94年10月24日台財稅字第09404560770號令,准以實際拍定價格為準。(財政部98/10/14台財稅字第0980042775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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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一一二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一O八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一O四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九十九年版;則次:40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