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6員山子分洪隧道工程穿越之土地可依地上建物層數減徵
要旨
三6員山子分洪隧道工程穿越之土地可依地上建物層數減徵
函釋全文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辦理「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工程」隧道工程穿越之土地,參照本部87年12月24日台財稅第871204144號函,准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0條規定,依其地上建物層數予以減徵地價稅。(財政部96/05/08台財稅字第0960472246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一一二年版、土地稅法/一O一年版、土地稅法/一O五年版、土地稅法/一O八年版、土地稅法/九十六年版;則次:6 款類次:3 章節:第一章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