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四9辦理權利變換地價改算或申報移轉現值者應以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要旨
四9辦理權利變換地價改算或申報移轉現值者應以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函釋全文
依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權利變換地價改算或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執行疑義一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0月16日邀集有關單位開會研商,獲致結論,應以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財政部97/11/04台財稅字第0970042697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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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一一二年版、土地稅法/一O一年版、土地稅法/一O五年版、土地稅法/一O八年版;則次:9 款類次:4 章節:第四章土地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