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7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5農地經變更為河川區再變更為住宅區仍作農用移轉時不課土增稅

會議日期 105 年 05 月 02 日

要旨

三5農地經變更為河川區再變更為住宅區仍作農用移轉時不課土增稅

函釋全文

主旨:原為農業用地,61年經都市計畫變更為河川區,91年再變更為住宅區,移轉時可否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說明:二、本案土地原為農業用地,於61年經都市計畫變更為河川區,91年再變更為住宅區,104年取得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爰針對其屬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且現況仍作農業使用之審認,應無疑義;又為河川區時,倘已考量其係被限制建築並禁止變更使用,不論其都市計畫實施情形,仍給予賦稅減免優惠,則今變更為住宅區,其受限使用之情事既未變更,似有一致性認定餘地。三、參酌本部90年10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00456823號函及100年9月2日台財稅字第10004735370號函規定,本案土地於移轉時應有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之適用。(財政部105/05/02台財稅字第1050002439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一一二年版、土地稅法/一O五年版、土地稅法/一O八年版;則次:5 款類次:3 章節:第四章土地增值稅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三5農地經變更為河川區再變更為…」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