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同姓宗祠用地不予減免地價稅
要旨
同姓宗祠用地不予減免地價稅
函釋全文
關於呈請核示○○宗祠用地申請減免地價稅一案,經本部邀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會商結果以:「查本案○○宗祠乃係黃姓宗祠,核與土地賦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9款(編者註:現行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9款)『有益於社會風俗教化之寺廟、教堂或先哲先烈之祠堂,不以私人名義所有權登記者』減免賦稅之規定不合,所請應予不准。」等語記錄在卷,應照會商結果辦理。(財政部55台財稅發第1154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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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九十二年版、土地稅法/九十六年版、土地稅法/八十八年版;則次:3 款類次:2 章節:第1章 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