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司法院釋字第406號解釋意旨執行都市計畫法第17條第2項之處理原則」,請查照辦理

會議日期 96 年 08 月 23 日

內文

內政部96.8.23台內營字第0960804734號函

一、依本部94年12月13日台內訴字第0940079175號函送本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第1020次會議附帶決議,以及96年6月26日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61次會議紀錄八、報告案件第2案決定(如附件一)辦理。

二、旨揭處理原則業經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4次專案小組會議研商討論獲致共識,並提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6月26日第661次會議報告確定,經酌整文字如附件二。該處理原則所提長期性措施之相關修法方向應屬正本清源之道,惟因修法完成時間難以預料,爰於修法期間先行以短期、持續性措施之權宜作法,進一步釐清都市計畫法第17條第2項但書與建築法令之銜接關係,以指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都市計畫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協助妥適處理類似案件。

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第661次會議記錄 582.53 Kb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司…」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