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9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函詢國民住宅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出租」疑義乙案

會議日期 91 年 08 月 22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1.8.22營署宅字第0910052946號函國民住宅之興建旨在照顧較低收入家庭,自應以供自住為限;依國民住宅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出售後,若出租該國民住宅,經國民住宅主管機關通知後逾三十日未予回復或退租者,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該住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本案所稱「分租」若屬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所稱之「租賃」,則請逕依上開規定辦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函詢國民住宅條例第二十一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