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工程受益費公告徵收後,地政機關辦理重測複丈或分割等結果致使面積有所增減時,工程受益費如何處理
內文
內政部74.9.10台內營字第三二八四六一號函按工程受益費向公告徵收時之土地所有權人徵收,其數額依公告時土地登記簿所載面積核計。如因地政機關辦理重測、複丈或分割等結果致使面積有所增減時,已到期之工程受益費不予補徵或退還;未到期者得依義務人之申請復查,按新面積課徵。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74.9.10台內營字第三二八四六一號函按工程受益費向公告徵收時之土地所有權人徵收,其數額依公告時土地登記簿所載面積核計。如因地政機關辦理重測、複丈或分割等結果致使面積有所增減時,已到期之工程受益費不予補徵或退還;未到期者得依義務人之申請復查,按新面積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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