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7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函詢國宅原承購人於七十六年間將該建物產權移轉,土地並未辦理移轉,今該建物欲移轉與原承購人,可否不需受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乙案

會議日期 91 年 08 月 14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1.8.14營署宅字第0910050458號函按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居住滿二年後,經該管國民住宅主管機關之同意,得於提前清償國民住宅貸款本息後,將該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本案既經貴處於七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同意原承購人移轉該國宅及基地,今該國宅欲再移轉,則仍應依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函詢國宅原承購人於七十六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