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徵詢貴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心成家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之意願一案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8.2.16營署宅字第0982902344號函
一、為落實總統社福政策「青年安心成家:新婚首次購屋、生育子女換屋,一生兩次享兩年兩百萬零利率房貸」,行政院於98年1月13日核定「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本部將自本(98)年度推動本貸款利息補貼。
二、檢附「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及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心成家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說明各1份(如 附件 或 附件 ),若 貴金融機構願依該 作業規定 及說明承辦本貸款,請於 98年3月16日 前函復本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