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萬家吉建設公司「亞太第一國宅一期」社區,雖有八公尺寬之都市計畫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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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萬家吉建設公司「亞太第一國宅一期」社區,雖有八公尺寬之都市計畫道路,惟因尚未闢建,且其現有具公用地役權道路寬度僅四.五公尺,投資人亦未能取具自行拓寬該道路部分所有權人供公眾通行同意書,自不能認定其聯外道路寬度達六公尺以上內政部營建署87.7.14.營署宅字第六一一五九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萬家吉建設公司「亞太第一國宅一期」社區,雖有八公尺寬之都市計畫道路,惟因尚未闢建,且其現有具公用地役權道路寬度僅四.五公尺,投資人亦未能取具自行拓寬該道路部分所有權人供公眾通行同意書,自不能認定其聯外道路寬度達六公尺以上內政部營建署87.7.14.營署宅字第六一一五九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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