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6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申請於特定區計畫「防風林用地」興建電信機房疑義

會議日期 74 年 06 月 26 日

內文

內政部74.6.26台內營字第三二六六三○號函本案依本部71.8.16台內營字第一○四二六六號函規定,仍應由該公用事業單位先取得所需土地後辦理。至於其土地座落於都市計畫「防風林用地」,是否妨礙公共安全及附近之土地使用分區使用或抵觸都市計畫法貴省施行細則之規定乙節,應請 貴府依該細則及該特定區計畫書圖等有關規定,本於職權審慎核處。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申請於特定區計畫「防風林用地」…」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